企業社會責任
- 堅持誠信正直,對股東、員工、及社會大眾皆同。
- 重視公司治理,力求在股東、員工及所有利益關係人之間,達到利益均衡。
- 推動勞資合作,提供平等和公平的工作環境。
- 絕對禁止聘用童工。
- 尊重員工,禁止任何形式的強迫勞動和歧視行為。
- 合理安排開發計畫和員工的工作時間,確保員工休息休假的權利。
- 提供優質工作機會,包括良好的待遇、具有高度挑戰的工作內容,及舒適安全的工作環境,以照顧員工的身心需求。
- 愛護人類的生存環境,重視員工的健康與安全。
- 遵守企業道德規範,依法行事,確保公司正常運營。
- 反對貪腐、不賄賂,也不搞政商關係。
鑫創科技提供合法的勞動條件及良好的工作環境,公司內部明文禁止雇用童工, 且因公司產品性質,多數員工皆是以研發或行政工作為主,內部並無可能危及身體健康或安全之工作職務,但本公司為了保證員工安全每年一次定期消防設施安全檢查且公司大門、電梯皆有門禁管制,所處之台元科技園區也有24小時駐衛保全。 為了讓員工平日腦力激盪之餘有休憩空間,公司內部另闢員工休息室,內部有電視、雜誌及免費咖啡/茶可供員工取用及放鬆; 每年定期舉辦多項親子同樂活動,邀請同仁攜眷參加,不但促進家庭互動,亦激發出更廣闊的人際互動。
鑫創科技重視同仁的待遇及福利,採取具有競爭力的薪資福利政策。 員工任用、發展、績效評核及獎酬制度方面均依公司相關政策公平對待, 且員工薪資係根據其學歷背景、專業經歷及個人表現所分配,不因員工性別而有不同待遇; 在招募新進員工時亦不因其年齡、種族、宗教、政治立場、性別或婚姻狀況之差異而在敘薪上有所不同。
鑫創科技除法定的勞保、健保及勞工退休金固定比例提撥外,更規劃了團體綜合保險, 讓同仁及其眷屬獲得更完備之保障;另提供員工可兼顧工作與生活的假勤方案及優於勞基法的休假制度, 除此,公司有社團活動及園區運動會館補助,以鼓勵同仁多運動、作息正常、健康飲食。 同時,提供定期的健康檢查補助更能做到預防重於治療。
以上各項制度都是對員工的關懷及保障,期望能提供給員工一個快樂、安心的工作環境。企業社會責任與永續發展
鑫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olid State System Co., Ltd.)將永續發展理念融入公司治理與營運策略中,秉持「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的精神,持續投入人才培育與技術創新,同時關注教育發展、弱勢族群與社會福祉,致力於創造長期正向影響。
我們的作法
鑫創科技認為,企業社會責任不僅限於金錢捐助,更包含員工參與、志工服務及資源投入。透過長期且系統化的公益行動,公司持續回應社會需求並創造實質影響。
社會參與與社會責任
鑫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依循「取之於社會、用之於社會」之經營理念,將社會責任納入企業營運與永續發展策略中,持續透過人才培育、技術研發及社會公益參與,回應利害關係人期待,並促進社會整體福祉。
公司認為企業社會責任之實踐不僅限於金錢捐助,亦包含人力、專業服務及物資資源之投入。過去數年,鑫創科技持續參與多項社會公益活動,包括伊甸基金會公益計畫、八八風災紅十字會捐款行動,以及伴讀與捐書活動,作為長期社會關懷之一環。
支持身心障礙者就業
鑫創科技長期與竹北地區由視障按摩師合資經營之店家簽訂合作契約,提供穩定合作機制。透過此合作模式,公司支持逾10位視障按摩師之就業機會,提供員工免費按摩服務。每年服務使用人次超過360人次,累計按摩時數逾360小時。該措施同時兼顧身心障礙者就業支持與員工健康促進。
員工參與及跨企業公益合作
113至114年度,鑫創科技與國泰人壽集團共同舉辦「步步攻億走」活動,鼓勵員工參與健康促進及環境永續相關行動,並結合競賽獎勵機制,提高員工參與度。該活動亦邀集昕力資訊、冠昇木器、柏騰科技、晉泰科技、泰宇網通、梭特科技、智晶光電、華新科技、奧璐佳瑙等多家企業共同參與,形成跨企業合作之公益行動。
活動期間累計參與人數約27.3萬人,累積步數約720億步,並投入新台幣700萬元,支持兩項偏鄉社區發展計畫,包括:
- 瀕危植物復育計畫:於溫室園區建置綠電設施,並將其收益用於瀕危植物復育。
- 貢寮地方創生計畫:改善偏鄉交通不便問題,促進在地觀光與農特產品發展。
支持偏鄉教育與兒少發展
112年度,鑫創科技參與「全國偏鄉孩童才藝競賽暨第11屆兒少文學獎」公益活動,透過經費贊助及實際參與,支持偏遠地區學童及青少年多元才能發展。參與單位包括平溪十分國小、石碇國小、三芝區興華國小、新店龜山國小及萬華兒福中心。
本次活動中,約120位學童參與才藝競賽並依競賽名次獲頒獎助學金;文學競賽則由五所單位學童共同參賽,選出10名得獎者,提供獎助學金及文具禮品。鑫創科技亦派員參與活動現場,擔任評審及頒獎角色,並與地方政府、學校及社福單位合作,共同推動偏鄉教育支持。
永續承諾
鑫創科技認知,僅以短期財務績效為導向之經營模式,無法支撐企業長期永續發展,亦難以回應社會責任期待。未來,公司將持續透過員工參與、跨界合作及資源整合方式,推動社會公益行動,強化社會面向(Social)之管理與績效,並持續善盡企業社會公民責任。
【利 害 關 係 人 專 區】
鑫創科技的利害關係人包括員工、投資人、客戶、供應商、政府機關等相關利害關係人,將透過電
話、E-mail、問卷、網站等溝通管道收集利害關係人所關心的議題並於每年第一次董事會向董事會報告執行情形。。為使利害關係人建立公開、透明、有效的溝通管道,了解彼此的需求,並提供合適的回應。敬請就您的身份別及議題屬性之不同,與本公司下
列相關人員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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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害關係人 |
溝通方式或管道 |
溝通議題 |
回應方式/頻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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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 |
福利委員會 |
薪資福利 |
召開勞資會議 (每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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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 |
股東會 |
公司治理 |
●股東會(每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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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
公司網站 |
產品品質與認證 |
客戶滿意度調查(不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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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 |
供應商會議 |
環境管理 |
●訪廠(不定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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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機關 |
公文往返 |
相關公告 |
配合主管機關政令宣導及活動 (不定期) |
●投資人:
公司發言人:胡定中 董事長
發言人信箱:spokesman@3system.com.tw
電話:03-5526533
●股務
連絡電話:03-5526568
郵件信箱:finance@3system.com.tw
●客戶
連絡電話:03-5526568
郵件信箱:sales@3system.com.tw
●供應商
連絡電話:03-5526568
郵件信箱:PC@3system.com.tw
●員工/召募相關
連絡電話:03-5526568
郵件信箱:sss@3system.com.tw
公司檢舉制度之規範:
(一)本公司已訂定道德行為準則及誠信經營守則,鼓勵員工於懷疑或發現有違反法令規章或道德行為準則或
誠信經營守則之行為時,向獨立董事呈報。另董事或經理人有違反準則時,獨立董事通知董事長,董事
長授權之適當人員進行查核,並將查核結果提報董事會決議。
(二)本公司員工如有發現違法或道德行為,可向獨立董事呈報,本公司亦盡全力保護呈報者的安全,使其免
於遭受報復。
(三)本公司加強宣導道德觀念,鼓勵員工勇於檢舉違反法令規章道德之行為,不因檢舉遭受不當處置,並受
本公司全力保護。
1.檢舉制度與程序
1.1本公司已建立並公告獨立檢舉信箱(inspector@3system.com.tw),供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
使用,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適當懲處,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檢舉人應
至少提供下列資訊,欠缺其中之一者,概不受理:
1.1.1檢舉人姓名與正確聯繫資訊。
1.1.2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1.1.3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1.2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應呈報至總經理,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或審
計委員會。如經調查發現重大違規情事或公司有受重大損害之虞時,應立即作成報告,以書面通知
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
1.3稽核單位受理檢舉案件後,應會同受呈報主管及配合公司調查,必要時由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協助,
並將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及相關文件製作書面或電子紀錄,並自檢舉受理時起保存五年
,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前開資料應保存至訴訟終結。
1.4本公司應保密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且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受不當之處置。
2.處置公司人員不誠信之行為
2.1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停止相關行為,
並為適當之處置,且於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2.2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
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不誠信行為、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
向董事會報告。
3.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之處置本公司人員遇有他人對公司從事不誠信行為,其行為如涉有不法
情事,公司應將相關事實通知司法、檢察機關;如涉有公務機關或公務人員者,並應通知政府廉政
機關。
4.獎懲制度
4.1本公司對於本公司人員違反誠信行為情節重大者,應依相關法令或依公司人事辦法予以解任或解
雇。
4.2本公司應於內部網站揭露違反誠信行為之違反內容及處理情形等資訊。
5.檢舉人獎勵措施
5.1檢舉案件經查證證實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本公司將從實際已自被檢
舉人獲償金額中依下列比例發放檢舉獎金:
5.1.1檢舉人提供之證據資料有助於本公司、司法或相關主管機關開始調查者,百分之零點五,最高以
新台幣五十萬元為上限。
5.1.2檢舉人提供之證據資料可明確證明不誠信行為,不須本公司、司法或相關主管機關調查者,百分
之一,最高以新台幣一百萬元為上限。
5.2檢舉人於同一案件僅得受領一次檢舉獎金。
5.3第1項之證據資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檢舉獎金應平均分配:
5.3.1有數名檢舉人共同聯名。
5.3.2有數名檢舉人分別提供相同事證。
5.4檢舉人所提出之檢舉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不發予檢舉獎金或追回已發放之檢舉獎金:
5.4.1檢舉案件未經本公司或司法機關對外揭露前,檢舉人即直接或間接揭露檢舉案件。
5.4.2檢舉人參與或強迫他人參與不誠信行為。
5.4.3使用偽造或變造證據。
● 違反道德行為檢舉信箱:inspector@3system.com.tw